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建设(稻渔综合种养的意义)
作者:稻渔综合种
-
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建设中,要制订印发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建设方案,县级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县渔政监督管理中心负责调研,要与相关部门联合调研,进行统筹协调与协调工作。
(一)建立示范点,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农业农村局积极协助县、乡、村农技人员和农户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二)推广新品种,提升粮食生产效益。要加强制种基地、生产品种的试验示范,示范性地推广出高产优质的新品种,提高制种经济效益。
(三)加强沟通协作,大力推广新技术。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提高协作能力。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集中座谈,了解新品种适应性、适种推广等方面的最新动态。要加强与省内外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种子企业、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的沟通,解答基层科技人员与企业或个人的疑难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处、省种子站、省种子站、省农科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种子协会、省农科院信息中心、省种子协会、省种子协会负责人参加)
(四)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保障种子质量。各地要切实履行好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职责,采取严格措施,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名义擅自改变种子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要指导种子企业及种子管理机构依法开展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加大对有关省(区、市)的种子质量监管力度,加大对质量事故的查处力度,切实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要定期抽检种子样品,深入生产企业进行“瘦肉精”、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整治,督促种子企业及种子经营者开展《种子法》、《种子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的修订和贯彻,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对违法分子要坚决从重处罚,做到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不生产、经营、使用的种子不销售、使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全县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一)建立示范点,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农业农村局积极协助县、乡、村农技人员和农户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二)推广新品种,提升粮食生产效益。要加强制种基地、生产品种的试验示范,示范性地推广出高产优质的新品种,提高制种经济效益。
(三)加强沟通协作,大力推广新技术。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提高协作能力。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集中座谈,了解新品种适应性、适种推广等方面的最新动态。要加强与省内外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种子企业、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的沟通,解答基层科技人员与企业或个人的疑难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处、省种子站、省种子站、省农科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种子协会、省农科院信息中心、省种子协会、省种子协会负责人参加)
(四)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保障种子质量。各地要切实履行好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职责,采取严格措施,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名义擅自改变种子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要指导种子企业及种子管理机构依法开展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加大对有关省(区、市)的种子质量监管力度,加大对质量事故的查处力度,切实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要定期抽检种子样品,深入生产企业进行“瘦肉精”、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整治,督促种子企业及种子经营者开展《种子法》、《种子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的修订和贯彻,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对违法分子要坚决从重处罚,做到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不生产、经营、使用的种子不销售、使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全县农业生产用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