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家坪种养生态园在哪

作者:彭家坪种养 -
彭家坪种养生态园在哪
彭家坪种养生态园在哪呢?
第一条 公益性种养农业生态园是我国农业系统提出的以公益为导向,以种植业为主体,以农(渔)业为单位,以土地为基础,以经营为手段,以发展服务业为载体,打造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社会参与、龙头带动、连锁经营”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
第二条 公益性种养农业生态园的范围、建设目标和标准,主要是依托区域和功能为单位,并结合国内农业生产实际状况进行划分。
第三条 公益性种养农业生态园的申报程序,由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条 省级农业部门依据农业部制定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计划组织实施。
第五条 省级农业部门根据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组织实施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进行细化整合。
省级农业部门的责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种养农户、农业科研院校、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认定。
第六条 省级农业部门在我省设立的种养基地认定系统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 市级农业部门所属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省,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其所属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省级区域。
第八条 省级农业部门设立的种养基地,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市级农业部门设立的种养基地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独立的农业生产经营范围;
(三)具有相应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
(四)有稳定的生产销售合同,以及与农业相关的农业生产技术人员等农业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注册商标、科技成果或技术推广服务;
(六)有专门的监管机构,有符合种养基地环境卫生要求的质量监控设施设备;
(七)有健全的种养基地生产经营档案;
(八)有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检测设备;
(九)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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