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业扶贫国土政策支持
作者:种养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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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养业扶贫国土政策支持种养业扶贫国土,可以通过建设公共坑塘、集水坑、别墅、等多种用地,而且财政扶贫、种养扶贫、土地抵押都是可以实现的,不过在中西部地区,只能建设部分工矿废弃、荒山等土地,然后将其进行集中开发,然后有序使用。
种养业扶贫国土政策的范围
1、种养业扶贫
对于个人从事种养业,由政府主导,有一定的家庭经济来源的农民,可以优先向政府部门提供种养业扶贫、财政扶贫、开发用地,比如采用畜牧、设施农业等农业类产业,进行种养业扶贫。
2、农林、农村、基层、农业、林业等农林类种养业扶贫的范围
(1)如果是经济条件较好,从事种养业的农民,可以优先向政府部门提供种养业扶贫、财政扶贫、开发用地,或者根据农业类产业化、“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合作社+基地”等多种模式的优惠政策。
(2)如果是农民实力较弱,从事种养业扶贫,由政府部门主导,组织当地农业龙头企业,负责实施种养业扶贫战略,实行与原种、良种、农资等生产资料等直接对接。
(3)如果是农民规模种养的,必须经农业类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所在地县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所在地县级农业和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定后纳入试点县。
(4)如果是有种植养殖基地,农民合作社除给予项目建设资金外,应依法投资,不得占用农民合作社土地,进行土地资源调整。
四、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1)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农业农村实际,组织农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的经纪人、经营主体签订委托协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流转土地经营权。
种养业扶贫国土政策的范围
1、种养业扶贫
对于个人从事种养业,由政府主导,有一定的家庭经济来源的农民,可以优先向政府部门提供种养业扶贫、财政扶贫、开发用地,比如采用畜牧、设施农业等农业类产业,进行种养业扶贫。
2、农林、农村、基层、农业、林业等农林类种养业扶贫的范围
(1)如果是经济条件较好,从事种养业的农民,可以优先向政府部门提供种养业扶贫、财政扶贫、开发用地,或者根据农业类产业化、“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合作社+基地”等多种模式的优惠政策。
(2)如果是农民实力较弱,从事种养业扶贫,由政府部门主导,组织当地农业龙头企业,负责实施种养业扶贫战略,实行与原种、良种、农资等生产资料等直接对接。
(3)如果是农民规模种养的,必须经农业类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所在地县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所在地县级农业和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定后纳入试点县。
(4)如果是有种植养殖基地,农民合作社除给予项目建设资金外,应依法投资,不得占用农民合作社土地,进行土地资源调整。
四、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1)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农业农村实际,组织农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的经纪人、经营主体签订委托协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流转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