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建设(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新模式)

作者:种养结合循 -
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建设(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新模式)
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建设,按照“产需有源、产需共、游产增效”的方针,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建设,推行“小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的循环经济模式,通过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建设,实现种养加种养的结合循环。
六、开展产地环境监测
1.开展产地环境监测
通过抽样检测,选出5家种植大户、专业户、企业和科技人员组成“产地环境监测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基地中污水、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2.开展产地环境监测
建立健全养殖水体环境监测监测体系,适时启动监测机制,开展产地环境监测,并适时启动认证体系,开展产地环境监测。
3.加强责任人和技术人员培训
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完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加强对地方标准制定的支持和培训。同时,将企业或基地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纳入基地环境监测体系。
4.提升兽药、饲料市场监管能力
加强兽药、饲料监管机构对投入品的投入和监管。推行饲料渔用监管政策,开展“瘦肉精”、抗生素、违禁兽药的检测及检测。
(二)申报体系
1.申报单位:山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申报单位:山西农业农村厅。
3.申报条件: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对申报单位落实情况、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
4.申报时间:立春(2月20日-2月1日)至3月1日前。
5.申报材料:补助申报书(附件1)。
6.申报材料:《尿样检查员名单》(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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